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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加強調解員隊伍建設,切實提高調解員調解矛盾糾紛的實際業務能力,4月29日下午,市工商聯在市政務會議中心10號會議室組織調解員業務培訓,市總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,各縣(市)、區工商聯分管領導,部分企業家、律師和商(協)會兼職調解員80余人參加培訓。市工商聯黨組書記、常務副主席夏向東,市工商聯黨組成員、副主席、市總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沈鑫參加聽課并對培訓進行指導,商會秘書長葉留根參加培訓。
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制處處長周少華,市民營經濟法律服務團團長吳正林,省工商聯法律處調研員戴明榮,就《人民調解工作簡介》、《依法調解需要把握的問題》、《商會調解的理論與實務》等三個方面進行授課。大家反映,干貨滿滿,受益匪淺。
夏向東在培訓結束時作重要講話。他指出,商會人民調解工作是商(協)會改革、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,商(協)會目前正處在發展的關鍵時期,要統一思想,提高認識,明確責任,起好頭,開好步。要通過調解化解疫情帶來的困難和問題,促進非公經濟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。
夏向東指出,商(協)會具有統戰性、經濟性、民間性的特征。商會調解工作是基礎,是依托,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方面。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,和氣生財,人民當家作主,利用調解化解矛盾糾紛,方便快捷,不傷和氣,符合中國傳統文化,也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。市委、市政府非常重視,全力支持,使我們更加堅定了做好這項工作的信心。
夏向東提出四點要求。一、要進一步統一思想,提高認識。要結合商(協)會工作實際,拓展工作內容,提高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,提高政治站位,要把發現問題,捕捉問題作為拓展工作內容的重要載體。二、努力掌握糾紛情況,積極搞好調解。要利用調解平臺,宣傳好呼吁好,及時掌握會員中的矛盾糾紛,只有滿腔熱忱,才能把這項工作做好。三、堅持依法調解,不斷提高調解能力。凡事預則立,要關口前移,通過苗頭及時發現風險隱患。要學法依法,運用規則,循序漸進。四、堅持從實際出發,不斷提高調解質量。調解重在協議的達成,要注重方法,注意氣氛,善于情、理、法結合,防止對抗,實現共贏。
沈鑫主持培訓會。他指出,調解工作要立足商(協)會,要面向會員,面向民企。要建立健全調解機制,規范調解程序,通過化解矛盾,抱團發展,促進發展。他還指出,市商調委擬在商(協)會建立工作站,有意愿并符合條件的可以進行申報。